安宁疗护,绍兴市人民医院捅破窗户纸

时间:2017-6-26来源:预防治疗 作者:佚名 点击:

-07-25 来源:绍兴晚报

ICU的医生告诉她,一旦插管,90%的病人是救不回来了的。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最后一搏?

7月23日,晚报医院从台湾引入“安宁疗护”的消息后,昨天,该院放疗科一位姓陈的肺癌患者拿着晚报找到护士长诸海燕说,“我将来也要这样做。”老人告诉记者,“要通过宣传让更多的人转变观念,真的不能治了,别硬撑,这不是不孝。”

生命的尊严和生命的长度相比,哪一个更重要?什么是真正的孝顺?过度治疗究竟对谁有好处?死亡是每一个人终将面对的人生课题,“安宁疗护”启发我们对上述问题作出思考。

案例:重症监护室外,一个女儿的挣扎

  去年8月,绍兴某网站上,一篇题为《在重症监护室的老父亲,我们是在救你还是在增加你的痛苦?》的帖子引起网友回帖无数。这位网名为“秋天的记忆”的女士在帖子中这样写道:

  我父亲是30年的老慢支,后期发展为肺心病,呼吸困难。入院时,医生告诉我们,父亲的肺功能已衰竭,肺部已失去弹性,要我们做好思想准备。父亲很痛苦,不断地说,“医生、护士,救我。”后来,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我们最后选择了气管插管,并把父亲送进了ICU(重症监护室)。可两个星期过去了,父亲一直脱离不了呼吸机,医生让我们考虑要不要气管割开插管。可看着那手脚被绑浑身插满管子,嘴巴由于插着管子牙齿也掉了、嘴唇也破了、手脚也肿了的老人,我们真的不忍心。救也不是,不救也不是。

  后续的医疗费也让我们不知所措。因为我父亲的情况基本脱离不了呼吸机,也就是必须长期在重症病房住下去。可一天的医疗费就要元,医保报销后也要多元。现在突然觉得,也许我们当初让父亲进ICU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也许当初就这样让他去了现在也不会让我们这么痛苦,这么难以抉择,而父亲也不会受这么多罪。这到底是我们自以为是地在救他,还是在增加他死前的痛苦?

  女士称,也许是医生怕说多了会惹祸上身,“他只是告诉你有这么一种手段可以延续他的生命,你们家属愿意就做,而没有给出专业的意见。”但是,作为家属,他们真的希望有人能给一个专业的解释,帮助家属作出选择。

 在回帖中,一位网名“蝴蝶影”的网友描述了她同样的经历:母亲在ICU里插管一个多月,嘴巴烂得不成样子。之后病情继续恶化,不得不将气管切开插管。为了减少消耗,母亲24小时处于麻醉状态。“我每天最痛苦的时候就是半个小时的探望时间,甚至不敢走进ICU一步。”她最终与父亲商量,拔掉管子,不再让母亲承受痛苦。后来,父亲说,等他以后老了,病了,要写下遗嘱,绝不进ICU。“现在回头去看,我后悔当初的决定,与其是这样的结果,不如让母亲走得舒服些。”她说,ICU的医生告诉她,一旦插管,90%的病人是救不回来了的。

措施:是否实施“安宁疗护”,医生会给病人家属专业指导

  如果“秋天的记忆”的父亲生病时,医院有“安宁疗护”服务,医护人员会如何处理?

  医院放疗科副主任医师孙彩萍说,第一,医生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确认是否处于“临终期”,判断的标准一般为:肝功能、肾功能、血相等全身多脏器功能衰竭,不能耐受治疗。

 第二,医生与病人家属谈话,告知现有的医疗技术已无法使患者痊愈,让其有心理准备。随后护士介入,告知患者家属可有如下选择:维持目前的医疗护理,尽力做到减轻其痛苦,直至生命画下休止符;选择在临终或无生命征象时,不实施抢救(包括气管内插管、体外心脏按压、急救药物注射、除颤等救治行为);办理自动出院手续,在熟悉的家中让他(她)安详离世。

  第三,如果家属同意,护士、志愿者等会帮助临终患者控制各种不适症状,如疼痛、呼吸困难等,同时做好生活护理,让病人感觉舒适;为患者及家属提供针对性的心理护理,鼓励亲属陪伴与探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有策略地将病情告诉患者,使其配合治疗,同时也有时间完成心愿。

  体外心脏按压也会产生新的创伤?护士长诸海燕介绍,这是因为癌症终晚期病人骨头会变脆,心脏按压很容易导致肋骨断裂。

  很显然,在实施“安宁疗护”的病房里,有了医护人员的专业指导,患者家属更容易作出选择。

  如果患者求生的欲望非常强烈,与家属的意愿产生矛盾怎么办?诸海燕的观点是,尊重病人的选择。

纠结:如何看待生命的尊严和孝心

  对于现有医疗技术无法治愈的终晚期患者,救还是不救?

  对医生而言,不得不在“过度医疗”的职业道德和“救死扶伤”的职业伦理之间进行艰难的平衡,很可能还会面临法律风险。

  对患者家属而言,则背负着亲情和担心被骂“不孝”的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在注重“孝”文化的中国,这个问题显得尤为敏感。

 但在绍兴医院院长郭航远看来,从医生的角度,如何选择其实是非常明确的,“减轻病人的痛苦是医疗的最高原则”。他认为,医学的目的,就是优生,乐活,安死。优生即降低病残儿的发生率,乐活即健康快乐地生活,前两点现代人越来越重视,但对于“安死”,人们的认识是不够的,或者说是不敢去触碰的。

  既然“减轻病人的痛苦是医疗的最高原则”,那么放弃无谓的抢救就是必然的,这与“救死扶伤”并不矛盾,也不会牵涉到法律问题,因为“安宁疗护”不等于安乐死。

事实上,在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安宁疗护”已经非常普遍。

中国大陆,“安宁疗护”之所以推广艰难,与人们对死亡的认识有关,也与中国的“孝”文化有关。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为人子女者普遍怕承受良心的谴责或者舆论的压力。也因此,他们需要有人来引导,来帮助“捅破这层窗户纸”。在医院放疗科病房,10余例患者接受了“安宁疗护”,仅1人拒绝,这两个数字很能说明问题。据护士长诸海燕介绍,拒绝的1例患者,因为年纪较轻,病程进展很快,仅1个多月就急剧恶化,所以患者本人及家人都难以接受,没有接受“安宁疗护”。最终,病人也没来得及留下遗言,完成心愿。

  同样耐人寻味的是,诸海燕试图帮记者联系已经接受过“安宁疗护”的患者家属接受采访时,电话都被对方匆匆挂掉。

  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或许是“孝心”,或者说“不孝”的舆论压力影响了人们理性的选择。

  观念的改变需要时间。郭航远表示,医院将把“安宁疗护”在相关科室全面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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