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通州湾示范区年居民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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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扩大社会周知面和透明度,现将年通州湾示范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如下。
01
参保对象
示范区范围内在籍居民(含中小学生、外出务工人员)以户为单位参保。按照规定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再参保。
02
缴费标准
年,本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元(含大病保险50元)。其中,个人缴费元,财政补助元。
年,通州湾城乡居民医疗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40元。(合计元/年人)
03
哪些居民可以不缴费?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农村五保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户、重点优抚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孤儿、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1~2级)人员的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04
基金如何管理?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独筹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利息收入并入基金。
05
在哪里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属于参保范围的居民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统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待条件成熟可通过社会保障卡由服务银行代扣代缴。
06
待遇享受时间和缴费截止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自然年度为结算年度,当年结算从年1月1日到年12月31日止。缴费截止时间为年的12月31日。参保人员因异地就医等原因发生的个人先行自付的医疗费用,最迟应在次年的3月底前办理完结报手续。即年度的医疗费用结报截止时间为年3月31日。
07
居民参保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户籍新迁入本区居民、退伍军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归国人员、户籍未迁出本区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等凭相关证件资料在3个月内及时在本区参保(续保)缴费的,可自参保(续保)缴费次日起可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在本区参保(续保)缴费的,须待2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08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上有哪些规定?
年度,区、镇、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40元以内部分报销比例统一为50%,当日报销封顶20元,全年累计可报支医疗费用的限额为元,达到封顶额后门诊就诊费用由个人自付。
09
特殊病门诊待遇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员因患恶性肿瘤放化疗和治疗白血病的门诊费用,可视作住院费用按比例结报。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肿瘤门诊检查治疗专项医疗费用限额年累计元,居民医保基金在限额内按60%的比例结付。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的费用(含治疗相关药品费用)年累计限额8万元,限额内报销比例70%。肝(肾、骨髓)移植患者在规定的定点单位发生的抗排异治疗门诊专项医疗费用,全年超过元以上的部分按60%比例补偿,年医疗费用限额均为00元。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重症肝硬化、重症糖尿病、慢性乙型活动性肝炎、癫痫病、结核病、长期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氏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肺源性心脏病、Ⅲ期高血压病、脑卒中后遗症的门诊费用,全年超过元以上的部分按40%比例补偿,年补偿限额均为元。同时患两种以上一般特殊病种年累计补偿上限为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患者在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专项门诊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在限额内按60%的比例结付。专项门诊医疗费用年累计限额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元;再生障碍性贫血1万元;血友病3万元。
申请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医院确诊、医院发生的与该疾病治疗相关的医药费用,由本人或其家属凭身份证、门诊病历、用药附方或清单、有效发票等,于年底到示范区政务中心居民医保服务窗口申请报销。
10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上有哪些规定?
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起付线:定点及视为定点的卫生院、医院元、医院元、医院元。对符合居民基本医疗补偿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用,扣除起付线后实行分段累进计算补偿,定点卫生院元以上报销90%,医院(含视为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下同)起付线至元报销45%,视为医院(下同)起付线至元报销40%;元以上医院报销78%、医院报销72%、医院报销65%、医院报销60%。区外住院治疗入院前3天内发生的与住院病情相关的门诊检查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参合对象医院两次以上住院只需负担一次起付线,医院住院医药费用实行累计结算。超过次年3月底申报医药费用补偿的,按原有补偿标准的80%补偿。住院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累计年补偿限额20万元。
当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计算的补偿金额小于保底补偿金额时,单次申报合理治疗费用总额超过元的报销30%。未纳入农村儿童两病救治保障范围的白血病、先心病的保底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累计住院补偿费用不超过当年封顶线。
按规定纳入医疗救治范围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限定费用标准内的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90%(含符合医疗救助条件者民政部门补助的20%);儿童白血病医疗救治费用按通卫〔〕99号文件规定报销;肺癌、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符合卫生部公布的临床路径,医院按规定申请重大疾病救治,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定额费用标准或限额费用标准范围内实际发生费用的70%,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不再纳入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11
报销程序有哪些规定?
参保对象凭身份证(成年人)或户口本(未成年人)在医院就诊,医院按规定结算并垫付补偿金。区外住院治疗的,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薄(尚未办理身份证的)、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和在当地农商行(信用社)办理的通存通兑活期储蓄存折复印件等材料,到示范区政务中心或者三余镇便民服务中心居民医保服务窗口申请办理补偿手续(外伤患者还需提供入院记录、村委会外伤原因证明材料)。
12
城乡居民医疗补充保险的五大保障
1、大病补偿
2、意外医疗补偿
3、交通事故医疗补偿
4、意外身故保障
5、动物咬伤补偿
接下来,《通州湾示范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和《通州湾年度居民医疗补充保险参保指南》将在示范区各村(居)全面发放,大家可前往村(居)委会咨询参保缴费事宜。
大家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了解
示范区网站(通知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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